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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入境有关行李及私人物品的规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规定:
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对进境居民旅客携带的在境外获取总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 物品,和对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总值超出2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海关仅对超出部 分征税;
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如名贵手表、名牌手提包等,则要全额征税。
(“居民旅客”,是指出境居留后仍回到境内其通常定居地的旅客。主要包括持商务签证、公务签证、 个人旅游签证等类型的国内旅客;“非居民旅客”:是指进境居留后仍回到境外其通常定居地的旅客。主要 包括港、澳、台地区旅客以及外籍旅客等。)
据海关总署《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规定:
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的内地居民可免税带进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 250克,和12度以上酒精饮料1瓶(0.75升以下);
其他旅客可免税带进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和12度以上酒精饮料2瓶(1.5升以下)。
海关对以下商品实行全额征税验放:
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 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 机、家具、灯具、餐料,包含手机、ipad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常见物品。
注意:对于短期内多次出入境的旅客(15天内进境超过1次)以及边境地区居民,海关按规定只放行其旅途 必需品,不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世界各国的海关及入口条例各异部分国家和地区对进口的食品有较严格的规定,如要购买特色食品,事先 一定要了解海关的条例。
根据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法规规定,人血及其制品等生物制品、食品、动植物产品、旧衣服、土壤、 水果等都不能携带入境,有的允许带入但必须申报检疫。因为在没有任何检疫的情况下,随便将这些特产带 入国内,也为境外危险性害虫入境提供了机会,特别是水果,一旦让危险性病害虫潜伏入境,就有可能造成 疫情流行,导致水果减收,农业、生态环境遭受破坏。同时,外来的有害生物一旦传入,要彻底根除极为困 难,用于控制其危害的防治代价极大,费用极为昂贵。
不能携带进境的物品:
1、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含生物制品);
2、动物尸体及标本;
3、土壤;
4、水果及茄子、辣椒、番茄;
5、活动物(猫、犬除外)及精液、胚胎等动物遗传物质;
6、蛋、皮张、鬃毛、蹄骨角类及肉类(生肉、香肠、火腿、咸肉等);
7、动物水产品、奶及奶制品、动物血液及其制品。
允许带入但必须申报检疫的物品:
1、鲜花、切花、干花;
2、植物性样品、展品、标本;
3、干果、干菜、腌制品、冷冻菜;
4、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烟叶(入境前须事先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5、非种用粮谷、豆类;
6、竹、藤、柳、草制品;
7、猫、犬等宠物(应有检疫证书和疫苗注射证书)
| 发布时间:2015.06.02 来源: 查看次数:6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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