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T3航站楼,一名旅客携带不合格充电宝过安检时被拦下。其执意要将充电宝拆开查看电量标示,其间
充电宝自燃。
新京报讯 (记者郭超)昨日,记者了解到,自民航局对乘客携带充电宝乘机作出规定以来,半个月内,首都
机场T3航站楼平均每天能收到旅客自弃的充电宝100多个。
8月7日,民航局首次专门针对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发出公告,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的
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即可带上飞机;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未标明数值
的一律禁止携带。同时,明确充电宝禁止托运。
充电宝须拿出来过安检
昨日,首都机场安检口,安检区外广播提示旅客将随身携带的充电宝单独拿出来过安检,超过民航局规定的
电量标准不得带上飞机。
一位去往沈阳的旅客经过安检时,因为充电宝电量超标被拦下。在安检员的劝说下,他将充电宝放入弃物袋。
据安检员介绍,充电宝如果没有提前拿出来,在过安检的时候一定会被要求开包检查重新过检,“这样其实
是耽误了旅客的时间。”
判断是否合规不看大小
据机场安保公司统计,T3航站楼每天过检约6万人次,其中有六成旅客会随身携带充电宝。安检时发现,其中
约10%的充电宝是“三无”产品,无法通过安检。
昨日,机场保安公司东区四科副科长吕文甲拿出一个袋子,里面装满了旅客自弃的各种充电宝,最小的只有
打火机大小。
吕文甲说,判断充电宝是否超标并非只看外观。“我们安检员是通过充电宝上标明的额定能量以及其他数据
来判断是否合规。”吕文甲称,正规的充电宝会标明生产商以及额定功率、电流量等数据,通过计算可以得
知充电宝的额定能量。旅客也可以通过这些数据自己判断,一般超过32000毫安,额定能量就可能超标了。
“有的充电宝即使不超标,但所有指标数都看不清了或者干脆没有标明,那我们也不会让其过检。”吕文甲
说,旅客的充电宝如果不合规,可以自弃,也可以到快递公司设在航站楼的柜台办理专业邮递。
■ 提示
市面正规充电宝大多数符合标准
“瓦特小时”是电功率单位,但有的充电宝上没有标注这个指标,旅客可以查看标注在充电宝上的电池电压
和容量,根据民航局公布的《充电宝额定能量的判定方法》自己计算。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充电宝容量大多在3000毫安到15000毫安之间,个别充电宝容量为20000毫安,且大多数
充电宝标示的电压在3伏至5伏之间。根据额定能量值的公式,20000毫安的充电宝在电压为5伏的条件下,
额定能量值为100Wh,无需民航公司批准即可携带上机。
计算公式:
1.如果充电宝上标记有电压(V)和容量“安培小时(Ah)”
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电压(V)×容量(Ah)
2.若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培小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如:充电宝标称电压为
3.7V,标称容量为7600mAh,其容量为:7600mAh÷1000=7.6Ah,额定能量为:3.7V×7.6Ah=28.12Wh